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佛山市工商注册(青岛工商网上服务大厅)

佛山市工商注册(青岛工商网上服务大厅)

发布时间:2026-03-13 22:26:16 | 浏览量:0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招聘辅助服务人员的公告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招聘辅助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招聘8名辅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助服务从业人员8人,主要承担局方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文化修养,作风扎实,能吃苦耐劳;

(2)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身体健康,年龄30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佛山市户籍。

第三,招聘流程

(1)注册方式

每个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申请人应填写登记表(电子版),并于2016年5月5日前将登记表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内,以候选人姓名命名)、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成绩证明(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一起发送至fsgsda@电子邮箱。截止日期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邮件名称的统一格式为“申请人姓名”和“申请职位代码”,如“张三G01”。进入面试者需提供考试证件原件,考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人:范女士;电话:0757-。

(2)考试方法

资格考试结束后,我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所有申请人反馈相关信息。同时,请关注网站的相关公告。

1.笔试:经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市人事测评管理办公室组织的考试。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的顺序,按照1: 3的比例确定面试者(如果比例小于1:3,则按照笔试参加人数确定面试者)。

3、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总分为60分。

(3)体检与评估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同等选拔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9号)及公务员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总分合格者中依次补考。医药费自理。

四.雇佣方式和薪酬

待确定人选并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根据《佛山市机关单位录用人员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局将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应按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就业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订合同的,应当续订合同。

员工工资按佛山市***部门员工工资方案执行。试用期内按月工资的80%发放,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级机关录用员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过程中,文件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2)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佛山市***相关要求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

武汉大学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