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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申请(注册公告第二天被异议)

发布时间:2026-03-13 21:57:26 | 浏览量:1

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根据《商标法》,如果一个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被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简称“撤销三”)。

那么,如果你的商标真的被某些人盯上并申请撤销,商标所有人应该如何证明?

先说什么可以作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

1,可以确认发行人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的时间、数据的观点。

2.与广告公司、广播电台、电视台、自媒体经营者签订的广告合同,其中标明注册商标、注册人、商品或者服务。

3、户外广告照片或其他能确认时间地点的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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