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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注册商标成都分公司专利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6-03-13 21:44:27 | 浏览量:0

注册商标,可以命名特殊名称,但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分析。

名字本身就具有姓名权的性质,但公众人物的名字绝不可以和张、的名字相提并论——因为名字重复,相似。

1.普通名称作为文字的一种,自然可以注册为商标,但也要看名称和文字是否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标识。

2.一般来说,公众人物的名字也可以注册。这里我们讨论几种情况:

公众人物本人或其授权的姓名,在不违反《商标法》且“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注册为商标。这种情况的典型例子就是国产运动品牌“李宁”。

实践中确实可以注册非姓名权人未经授权的注册商标,比如商标流氓抢注哔哩哔哩大V的昵称,国内某品牌抢注国际知名明星的名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抢注可以横行。一方面,如果姓名权人是第一个注册商标的,姓名权人可以提出异议,依法予以无效;另一方面,商标局和司法机关也会考虑公众人物姓名的禁止范围。根据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商标法》条明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条第五款,商标标识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的,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称的“其他不良影响”。此时“钟南山”院士的名字被列入“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因此被禁止注册。

此外,对于姓名的发展,姓名包括官名、艺名、笔名和其他在户口本上登记的非正式姓名。因此,如果知名人士的艺名或笔名被恶意注册,姓名权利人也可以提出异议,依法主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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