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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工商注册(工商注册流程)

发布时间:2026-03-13 21:00:45 | 浏览量:0

河源市源城区关于支持发展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的通知

河源市源城区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补贴资金的通知

个体工商户:

根据《河源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支持我区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渡过难关,源城区***计划安排相关资金支持我区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发展。供养标准是每户1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年7月31日前在源城区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

2.证照齐全,运营正常(参考《营业执照》,参考相关证照,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申请时,相关证照和营业执照应有效);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2017年7月3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4.未标记为非正常经营状态(非正常经营状态:指企业主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因无法通过注册营业场所或经营者住所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而被标注为非正常经营状态,但2020年9月7日前已迁出非正常经营状态的除外。

二、申报要求及所需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愿申报,并向个体户所在区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1 .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可自行打印,也可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代收)

2.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复印件(证照须与原件核对);

3.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者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备注:所有复印件必须本人签字,加盖指纹,并在空白处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银行卡必须以经营者的名义,否则会影响资金的发放。

三、申请时间

请广大个体工商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完成申报材料的申报工作。

四、申请地址

个体工商户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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