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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工商注册(蚌埠财务)

发布时间:2026-03-13 20:33:39 | 浏览量:0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市场主体年报的函

本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2019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到4月中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市场主体及时报告:

2019年12月31日前在一、年报范围: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应参加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年报方式及流程:市场主体进行网上独立年报,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进行公示。为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避免年报重复,今年市场监管部门继续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海关等部门实施“多报融合”。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业务和外汇部门合并年报数量,实行“多报合一”。市场主体只需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完成多部门年报。

操作流程: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企业信息登录工商联络员(仅当联络员发生变化时)填写2019年项目选择公示或不公示上报。

也可以通过“市场监管”使用微信四、年报内容:

1.企业年报内容: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生存状态,如开业、停业、清算等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情况;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和从事网络运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职工人数、总资产、负债总额、对外担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开。同时需要填写社保、党建等信息。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行政许可取得和变更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信息。

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内容:行政许可的取得和变更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态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信息。

4.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的年度报告。

5.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取得相关证照的正常经营企业达到100%,年报中增加了“注册使用的特种设备全站仪(套)和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全站仪(套)”等数据项,要求企业自行填写和公布。

五、温馨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主体未在规定期限内参与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且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或无法通过注册地或营业场所取得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经营异常状态,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三年的企业,也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不值得信赖企业名单。异常经营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违规承诺企业名单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银行贷款、***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他们将被依法限制或取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也将受到限制。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年报信息进行抽查,部分长期停业的企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年报关乎诚信、机遇、未来。是依法积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为您和您的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本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及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的宣传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咨询电话: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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