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书类别怎么填)

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书类别怎么填)

发布时间:2026-03-13 19:21:54 | 浏览量:0

注册商标终止和注销申请流程

1.申请和受理。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根据《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注销申请现在不需要缴纳任何商标规费。

(一)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销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申请人必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直接受理的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b.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

c.依法提交有关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证据材料;

d.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

e.其他依法必须具备的条件。

注销申请应当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形式书写、打印或者打印,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b.被申请注销商标的名称、注册号码、类别、注册人名称;

c.申请注销的理由。

注销申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和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2.注册申请的审查。

下列情况构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7条中提及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条件:

a.注册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b.注册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死亡或宣告死亡;

c.注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合法企业、企业法人或公司法人的,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

d.注册人为其他法人的,在其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原批准成立部门、主管部门撤销;

e.注册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全部共有人死亡或终止;

f.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死亡或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注销商标的申请时,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和答辩的书面材料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审查。商标局审查的内容如下:

a.申请书上填写的注册人名称和商标局档案记载的注册人名称是否一致;

b.被申请的商标是否是有效的注册商标;

c.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有效证明注册人的死亡或终止;

d.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是否满一年;

e.其他依法应进行审查的内容。

对相关证据的要求。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复印件可以由保存原件的单位提交核实。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自然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自然人死亡注销户籍的证明;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法院宣告自然人死亡的判决书;

b.商标注册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或公司法人的,应当提供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该企业注销的证明(包括该企业的注销证明、注销公告和注销档案材料);

c.商标注册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批准设立该组织的上级主管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组织已撤销或注销的证明材料;

d.其他能够证明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证据材料。

3.审查结论

取消审批。经审查,撤销申请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应当准予撤销注册商标,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取消不会被批准。经审查,下列情形的注销理由不成立的,不予批准注销,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a.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

b.被申请的商标在注册人死亡或终止前已经申请了转让;

c.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后,在一年内已经办理了被申请商标的移转申请;

d.在申请人提交注销申请前已经办理了被申请商标的转让或移转申请;

e.其他不予核准注销的情形。

结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审查,并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说明理由:

a.申请人在商标局做出决定前书面撤回注册人死亡或终止注销注册商标申请的;

b.被申请注销的商标已经被撤销或因注销而丧失商标专用权的;

c.被申请注销的商标尚未注册的;

d.其他需要终止审查的情形。

商标撤销的原因:href="/" target=" _ blank " title=" style=" white-space : nowrap;"

  • 品质保证

    15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专业会计团队
  •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