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绍兴公司注册」产品过期报废的税务会计处理要怎么做?

「绍兴公司注册」产品过期报废的税务会计处理要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6-03-13 11:43:28 | 浏览量:0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不会出现逾期报废的情况。本文中,产品过期报废

金融事务

投入的会计处理研究。

税率:***移进项税

绍兴公司注册的产品过期报废,属于税率所称的“非正常损失”,不需要转出进项税。

根据《税率组织法》、国税发〔2016〕36号等文件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导致货运被盗、丢失、霉变、固化,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货运或资产被非法没收、销毁、拆解等。

产品逾期报废不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在上述“非正常损失”的定义范围内,不需要转出进项税。具体分析可参考《易税》上发表的文章《谨防“非正常损失”“营改增后永远纳税》。

企业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特别申报和抵扣,存在争议

过期报废产品造成的损失,应按企业个人所得税中的清单或专项申报进行申报。商业批发企业可以按单申报,其他企业有争议。

1.绍兴市商业批发企业公司注册:清单申报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2014年绍兴公司登记第3号新闻稿明确规定,商业批发企业因小规模***、报废、废弃、到期、破损、腐败、鼠咬、客户退货、换货等长期环境因素造成的库存损失,属于长期库存损失。只要损失金额不超过500万,就可以按照清单申报

2.其他企业:有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商务部2014年第3号新闻稿解释的产品过期报废,应属于存货长期损耗,属于存货申报范围;另一种观点认为,过期报废存货的损失不在商务部2011年第25号新闻稿所列“企业各类存货长期损失”等清单申报范围内,应按专项申报办理。

经纪公司出具最终结算调查报告时,较好的情况是:企业将损失计入“管理费”的,违约企业可以扣除,仍强调出具专项调查报告;列入“业务外支出”时,有上述两种说法。

由于商务部2011年第25号新闻稿中所列名单仅为长期盘亏,2014年第3号商务部新闻稿仅针对商业批发企业,建议企业按照特殊报告方式经营(周边部分地区要求资本损失专项法医调查报告,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增付或专项报告)。

会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而非“业务外费用”

在会计处理的各个方面,存货逾期报废不同于人民币报废,其会计处理可以参照企业

会计准则

《解释》明确规定,存货逾期报废不是由灾害造成的,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而不是“开业外费用”。

企业

会计准则

说明:库存损失或损坏应作为待处理的个人财产的损失和溢出进行审核。根据财务管理审批意见,根据造成库存短缺或损坏的因素,分别处理以下情况:

1.如因定量收发错误、管理不善等因素造成库存短缺,应先扣除剩余物资的商业价值、可回收保单赔偿、过失赔偿,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对于灾害等十大因素造成的存货损坏,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废旧物资的商业价值)、可回收保单赔偿和过错赔偿,净损失计入业务外费用。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