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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是否需注销工业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3-12 04:23:33 | 浏览量:0

有无文件要求,不再使用的工业生产许可证必须办理注销事项?我单位为水泥制品单位,现已停产,今年内将完成清算注销,不知是否需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如需办理注销,如何办理?在哪办理?办理时限多长?我单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较近一次续证时间是2019年6月,发证主管部门为国某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十一的规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不再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活动的,应当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 按照《市场监管总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原由总审批发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吊销、撤销、撤回及注销等具体管理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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