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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折让了900元为什么没有从合同总价中减去,不该是(60×100+30×80-900)/60+30吗

发布时间:2025-10-24 03:58:54 | 浏览量:5

在合同中折让的金额是指卖方为了促销或者其他原因而主动减少给买方的金额。买方在支付合同总价时,需要将折让的金额减去后再支付。

在这个问题中,如果合同总价为60×100+30×80=7200元,卖方主动折让了900元,那么买方需要支付的金额就是=6300元。

因此,计算公式应该是(60×100+30×80-900)/(60+30)=63元/件。

需要注意的是,折让的金额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同时,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该认真核对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所有条款都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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