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劳动合同里定时工作制指什么(“不定时工作制”若干实务问题)
不定时工时制是与标准工时制相对应的一种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特殊工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是指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有严格的人员范围和审批程序,在实践中,若未按规定执行,可能导致不以不定时工时制计,而造成用人单位承担违反法律的责任。
一、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范围为:(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不定时工作制度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2.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如陕西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①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采取的工作、休息方式;②应将具体的工作和休息制度写入劳动合同。
三、不定时工作制时间的规定
不定时工作制是对特殊工作岗位,机动灵活安排工作的一种工作计时制度。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因此,不定时工作制只是灵魂安排工作,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工作时间仍应遵守法律关于工作最长时间的规定,超时又不能安排休息的应支付加班劳动报酬。
对此,如《陕西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可采取轮休调休的办法,保证职工全年休息1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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