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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可以进行汇算清缴吗?

发布时间:2025-10-26 09:08:20 | 浏览量:10

个人所得税可以进行汇算清缴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进行汇算清缴,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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