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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什么意思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共为会计制度规定的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作为加速折旧的一种,是在假设固定资产前期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较大,而后期损耗相对较小或能力减弱,则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时的前期多计提折扣,后期则少计提折旧。
那么,什么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前提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也就是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双倍余额计算法的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则计算和应用这种方法计提折旧时,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改用平均法,也就是将最后两年第2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剩余的两年内分均分摊。最后两年的计算公式为,即最后两年的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则-累计折旧-净残值)/2。
比如,某企业某项机器设备原价1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假设该企业没有对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该企业按余额递减法计提设备折旧。
则每年应计提的设备折旧为:
首先计算该机器设备的年折旧率,年折旧率=2/5*100%=40%。
其次分别计算每年的折旧额。第一年应计提的设备折旧额=120万元*40%=48万元。
第二年应计提的设备折旧额=(120万元-48万元)*40%=万元。
第三年应计提的设备折旧额=(120万元-48万元万元)*40%=万元。
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计提设备折旧额,即第四年和第五年该企业应计提的设备折旧额分别为,设备折旧额=(120万元-48万元万元万元-120万元*4%)/2=万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避免固定资产净值出现负数;二是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较长,企业应设立固定资产折旧明细台账,便于准确计算各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另外,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还要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总之,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按照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提折旧额,并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在按照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进行平均分摊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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