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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到什么时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截止日期是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可以不弥补亏损?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可以不弥补亏损的。弥补是企业的权力,放弃弥补也一样属于企业的权力。没有少交税的情况下,税务局都是认可的。但是少交税,税务局则不予认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可得,企业弥补亏损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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