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自产自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自产自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符合下面税法的规定,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蔬菜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a、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b、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b、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如果符合上述税法的规定,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蔬菜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三、免征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林产品的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上一篇:什么是递延纳税
下一篇:商业税负率一般控制在多少
最新文章
工商注册佛山公司不注销的影响
2026-03-17
北京公司注册垫资有风险吗?
2026-03-17
告诉你广州创业注册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2026-03-17
深圳办理edi许可证对网站有哪些要求
2026-03-17
怎么提高建筑资质的升级百分率?
2026-03-17
品质保证
15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专业会计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132720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