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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哪些

发布时间:2025-10-25 17:37:34 | 浏览量: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哪些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不得低于你所在的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这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由你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你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是全国统一的。

但是,在领取时间长度上,是全国统一的。每次累计缴费满1年,多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但是,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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