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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丢失怎么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5 13:39:46 | 浏览量:8

营业执照丢失公示流程:

(一)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所在省份,进行企业信息填报;

(二)用户信息登录,输入企业名称及密码;

(三)进入系统后,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点击添加,选择遗失的是正本或副本或两者皆是;

(四)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公示,即完成营业执照遗失公示;

(五)公示后将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打印出来,携带资料到登记机关进行补办,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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