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问答 >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发布时间:2025-10-25 10:59:33 | 浏览量: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